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0849-2014


4.1.3 新建传染病医院选址,以及现有传染病医院改建和扩建及传染病区建设时,医疗用建筑物与院外周边建筑应设置大于或等于20m绿化隔离卫生间距。
5.2.4 门诊部应按肠道、肝炎、呼吸道门诊等不同传染病种分设不同门诊区域,并应分科设置候诊室、诊室。
5.3.2 急诊部入口处应设置筛查区(间),并应在急诊部入口毗邻处设置隔离观察病区或隔离病室。
5.5.2 平面布置应划分污染区、半污染区与清洁区,并应划分洁污人流、物流通道。
5.5.6 不同类传染病病人应分别安排在不同病区。
5.5.9 呼吸道传染病病区,在医务人员走廊与病房之间应设置缓冲前室,并应设置非手动式或自动感应龙头洗手池,过道墙上应设置双门密闭式传递窗。

5.7.1 洗衣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:
    1 应按衣服、被单的洗涤、消毒、烘干、折叠加工流程布置,污染的衣服、被单接受口与清洁的衣服、被单发送口应分开设置;
5.8.4 太平间、病理解剖室、医疗垃圾暂存处的地面与墙面,均应采用耐洗涤消毒材料,地面与墙裙均应采取防昆虫、防鼠雀以及其他动物侵入的措施。
7.1.3 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区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。
7.1.4 医院内清洁区、半污染区、污染区的机械送、排风系统应按区域独立设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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